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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红主播的争议言论 不该连坐无辜企业

文/观察者网 吕栋

当一个网红在直播间说出争议性言论,谁该为此负责?是发表言论的本人,是平台,还是曾经与他合作过的品牌?最近某主播的争议性发言引发了一场波及数家企业的舆论海啸,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网络空间中责任归属的界限。

事件的缘由并不复杂。B站知名主播“逍遥散人”在直播中一句“游戏分什么男女?现在什么游戏没争议?”这番言论迅速在粉丝群体中引发轩然大波,不仅导致自身粉丝流失,更意外地将米哈游、网易、vivo等多家企业卷入舆论漩涡。这些企业与该主播的合作关系深浅不一,有的仅是一次性的商业合作,却也被贴上了各种负面标签,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网络冲击。

这种“连坐式”追责暴露了当前网络舆论中的非理性倾向。在健康的商业环境中,企业选择与内容创作者合作,是基于其专业能力、受众匹配度等商业考量。如果默许这种“一人犯错,株连九族”的逻辑在网络空间蔓延,最终伤害的将是整个商业生态的健康发展。

更值得警惕的是,在这场舆论风暴中,事实与逻辑往往让位于情绪与立场。当米哈游被扣上“物化女性”的帽子,网易旗下游戏无端受波及,vivo被张冠李戴出“不需要女用户”的言论......企业不仅失去了辩解的空间,甚至失去了被理性对待的权利。如果任由这种“谁闹谁有理”的不良风气发展,网络公共空间将逐渐失去理性讨论的基础。
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内容创作者,同样适用于每一位参与者。任何个体都应当为自己的言论负责,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扩大责任的边界。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,这意味着网红应当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,而企业则应当为其产品、服务及官方行为负责。将两者混为一谈,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。

对于企业而言,这次事件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警示。在选择合作对象时,除了商业价值的考量,也需要更加审慎地评估合作方的公众形象与言论风险。同时,当遭遇不合理的舆论冲击时,企业应当勇于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自身权益,而非在压力面前轻易妥协。只有坚守原则立场,才能避免陷入“谁闹谁有理”的恶性循环。

就在11月28日,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还强调,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,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。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,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、精准性、系统性、协同性,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

网络环境的净化需要各方共同努力。平台方需要更有效地履行管理责任,及时制止网络暴力和不实信息的传播;内容创作者应当珍惜自身影响力,恪守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底线;广大网民则需要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,避免被情绪带偏判断。而相关监管部门继续依法打击网络乱象,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,更是至关重要。

说到底,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,应当能够让创新的企业安心经营,让创作者自由表达,让公众理性讨论。这需要我们共同守护责任的边界,让网红的言论回归网红负责,让企业的责任限于企业自身。只有当理性的声音超越情绪的宣泄,事实的权重超过标签的威力,我们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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